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锄奸侠者

小说主角: 林岚 方颖 钟强 许飞 宫武 宫文 李志强 白伊 曲涛 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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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3/8/7 0:05:26

最新章节: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在线最新章节 第55章请夜先生救命 2023-08-07

小说简介:远古万千世界主宰夜风,在争创更高领域之时受小人偷袭而重生在地球,在一个同名的废柴之身上重生,修魔瞳定仙神生死,练混沌魔功斩万千帝尊。

内容摘要:江市,帝王酒店的一间总统套房内!“啊!!!”一道刺耳的尖叫声,让夜风眉头一皱,缓缓睁开了眼。入眼的是一片洁白的床单,还有坐在床上,一名衣不蔽体,尖叫不断的美女。这名美女,肤若凝脂,柳叶弯眉,整张脸袋仿佛大自然精心雕琢的艺术品,美得令人心颤。但是此刻,这张绝sè的俏脸上,充斥着羞怒和怨恨:“你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在这里!!!”林岚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一夜醒来,竟然会在酒店的床上,尤其身边还躺着一个男人。看着那洁白床单上的嫣红花瓣,林岚只感觉眼前一黑,差点昏死过去:“混蛋!流氓!你还我的第一次!!!”说着,林岚便像是一个发狂的小狮子一样,对着夜风扑了上去。还你的第一次?林岚的一句话,让夜风的眉头皱的更加深了起来。作为宇宙四大主宰之一,堂堂魔星之主魔帝,有无数星空美人,星际仙子想要侍寝,怎么会平白无故夺走别人的第一次!但是现在就在夜风想要说话之时,一股陌生的记忆,瞬间涌入他的脑海,让他微微一愣。地地球?自己这是重生了?夜风的面sè瞬间难看起来,作为星空主宰,他最后的记忆便是以一人之力,灭杀十大星空主神,重创三大主宰。最后被三大主宰拼死一击,打入混沌深渊。但是他没有想到,自己不但死了,反而重生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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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在线书评精选
一只小可爱呀
不错不错,挺别致额
月儿
今天才看,不错的书,加油
zssq1903
挺好看的!
-时光让人变宽容
好看,不错不错
那夜
很好,情节环环相扣,文笔也很细腻,不会只单词单纯的写一些阴谋什么的,很有技术含量的一本书。加油!
cmj
我很喜欢身穿的小说,很好看,希望继续加油^0^~
*๓ misty ๓
还可以吧 就是节奏慢
梦中百合
故事很新颖,文笔不错,就是错别字太多,得好好猜,故事很新颖,文笔不错,就是错别字太多,得好好猜故事很新颖,文笔不错,就是错别字太多,得好好猜故事很新颖,文笔不错,就是错别字太多,得好好猜故事很新颖,文笔不错,就是错别字太多,得好好猜
zssq5475
文采很好,内容精彩,和平时看到的千遍一律的小说不一样,构思非常的有意思,每个角色的选择很到位,内心活动描写得恰到好处。。。 。 。。。。。。。。。。。。。
小红
小说不错,挺好看的,一直在追,一天看一些,因为没钱充值,每天只能看一点过瘾,希望多一些免费章节,继续追书去
zssq6886
好看的哈…………………………………………………………………………………………
哇哦
女主很坚强哦,知道自己是寡妇还欣然接受
女主很努力哦,努力过好生活
女主很聪明,知道怎么做是最好的,这还是和她死前艰辛的记忆有关啊。在不知道原身的记忆情况下,能做成那样已经不错了。还是女主聪明。
为什么女主穿越的那个身体没有给男主以外的人生孩子,我是真的不喜欢女主的孩子们
男主也很努力,努力让女主喜欢自己,他很喜欢女主,喜欢到不在意她是寡妇
你追我跑,我跑你追
好想看番外
作者文笔好好,真讨厌里面那个顾觉非的父亲,一直说顾觉非残忍,可不想想,他杀的那个人贪了多少钱?因为他贪的那些钱害得多少人无家可归 。有害得多少人死无归宿。居然还怪顾觉非,他是为民除害,而他父亲可以说是同流合污啊!宁愿相信一个外人都不愿相信自己的儿子,自己教的儿子怎么样你不知道吗?
我觉得我更喜欢方少行和薛挺之,方少行心高气傲,有点小傲娇。薛挺之小时候很可怜,让人同情,长大以后有有一颗七窍玲珑心,让人喜欢的紧,又让人可怜。我觉得比起男主我更喜欢这两个男配,希望他们有好结局真的希望女主喜欢他们。我喜欢那种傲娇,喜欢那种有苦痛经历之后学会隐藏自己,变成什么样都是有根据的。实在是不喜欢圣夫,和那种可以看透一切,平静,干什么都还随着自己心意的那种人。感觉会把女主的强大压下去,而且,他做事的理由太简单了。为什么他会是男主呢?因为他比任何人都爱女主吧,老实说他经历的和男配一样多,但就是会比男配厉害点,就是因为他是男主啊。女主和男主在一起开始有点智商下降。。女主的喜欢来得太简单
还有女主太能生,生那么多个,作者你是……突发奇想,让女主有那么多孩子吗。
悠悠
女主锦惜大将军夫人,因将军“战亡”守寡六年,为将军诞下两女一子,后因后宅阴私重病而亡,现代锦惜魂穿而来。一见男主被其吸引,本只想和他春宵一度,谁知却深陷其中,她懂他,因此她像一束光温暖了男主冰封的心,让他不想放手,诚如男主的心理,他抓住她就是拥有了全世界,如果她拒绝了,他最多还是回到原点,回到那个一无所有的顾觉非!
男主顾觉非,昔日才华横溢,少年探花,心思诡谲,足智多谋,心系百姓,因洞悉大将军以战养兵,有谋反的意图,设计让他的谋反胎死腹中,却也因此被大将军摆了一道,致使男主父亲对其误会颇深,父子反目,男主因其父的不信任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在寺庙独居六年。
女主的前夫薛况,大将军,百姓心里的大英雄,父亲,叔叔,兄弟都因功高震主被皇家忌惮而身死,从而埋下了他谋反的萌芽,以战养兵,多次放过匈奴的前锋,被顾觉非识破后果断选择假死,在匈奴给匈奴的皇室做了近十年的谋士,后举兵造反未成自刎!他不爱他的妻子,因为两人是圣旨赐婚,对妻子只有责任和义务,仅此而已,可接触了穿越来的女主后被其吸引,却输在了起跑线上,他更在乎输赢,更爱自己!
女主的便宜儿子,薛廷之,对外说是大将军与胡姬的私生子,实则先皇的七皇子!原想拿捏住嫡母,却不想嫡母大病一场后变了性子,渐渐的被嫡母吸引,对她产生了不该有的情愫,哪怕最后身在九五至尊的位置上依然对她抱有念想,可女主从始至终没给过他半点回应,让这份感情胎死腹中!
方小将军是全书的一个特例,他原是薛况手下的将军,却不喜他的做事风格,处处想与其一较高下,女主被劫也是他破了薛况的布阵,从后方包抄薛况,让男主救回了女主,薛况兵败后他因没了对手,边疆也无战况,放弃了将军一职要回乡种田,四年后他又拾起文笔走上了科举的道路,一路披荆斩棘中了探花,要与男主一较高下,人生总要有个旗鼓相当的对手才能恣意!喜欢他的洒脱,不羁。他也喜欢女主,只是那份感情也没来及深陷就被戳破,好在他一向拿得起放得下,对情爱一事也不是特别在意,故抽身还算潇洒!
风儿
这本小说是一本古风言情文,思想开放的商业精英陆锦惜,一朝穿成将军府守寡的掌事夫人,还是昔年京城三大美人之一,人生立刻变得精彩纷呈。便宜儿女皆系问题儿童,三观急需纠正;死gui丈夫英勇殒身沙场的背后,更有疑云重重。疑似害死她丈夫的罪魁竟因为两人拉了小手,就要对她负责,追求她娶她回家?便宜丈夫极有可能死而复生?被原主虐待的庶子极有可能是夺嫡失败的先皇皇子?计策连计策,阴谋套阴谋。

看书看久了,越来越喜欢男强女也强的类型。陆锦惜因为魂穿适应原身所处的时代,阶级,家庭环境价值观出于安全伪装自己;顾觉非是因为站在了本时代的高处,为实现自身抱负伪装自己。两只都是高戏精学院优秀毕业生,高级画皮妖。戏精互动最喜欢。

喜欢看他俩从女湖笔遗墨撩不负责,男心动反套路女,大殿当着满朝堂寡妇允婚。两人都精于算计,你来我往的互撩中套路满满,可又真心蠢动,让人看得过瘾而不乏感动。对于打动顾觉非的那两句“真将军,不配剑”“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印象特别深刻。

总之,男主和女主的性格我都很喜欢,非常的聪明腹黑,在那个时代能过的很好。
相思
很不错的一本书,虽然才看到了没多少,但却是我喜欢的类型,好不容易找到了,真是恨不一次就给看完了,可也是要睡觉的,起来再继续看吧!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
小阿星呐~
超级喜欢女主,这种酷酷的性格,超级聪明,很明白自己要啥,也懂如何花最少的力气赢最大的面,喜欢也毫不吝啬,敢作敢当,男主也是,喜欢就是喜欢呀,管他是不是寡妇
坏球球星人
值得一看,人物丰满。情节跌宕却不拖沓,男主真的是个有血有肉的角色。真将军,不配剑!真的震撼到我了,这种气魄太帅了!
l李玉婷
虽然女主在遇到男主之前生过,,三个孩子!!!但男女主颜值高,智商高,剧情好,我就勉强忍了,好吧,我挺喜欢这本小说的,就希望作者更加努力,加油。
猫君~
身为男人,看女频的书,怎么有种很羞耻的感觉?布拉布拉布拉布布拉布拉布拉布拉布拉布拉布拉布拉布拉布拉布拉布拉50字
江湖过客
男女主很相配,看很多人婉惜薛况,但其实薛况根本不爱陆锦惜。对陆锦惜也不过是对一个美丽聪慧女人的占有欲而已,全程就没有在乎过女主,在薛况看来他们的地位并不对等,薛况是个自私的人,他在这些谋算中不曾在乎过女主,也没在乎过子女和其他人。谋反,是他不想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所以便谋反了,就像顾觉非说的,薛况没有底线,这也是为什么男女主相配的原因,他们道相同且有底线。
顾觉非爱上女主可以说是必然的,为国为民一腔热血从不被人理解,反被至亲痛恨,被异化为怪物,陆锦惜却懂他,可以说是在顾觉非长达六年多的踽踽独行路上的一道光。他累了,想有一处避风港,陆锦惜就是,所以才会有逼娶一节,就如他所说 :
他是一个赌徒,一个除了这一身才华一无所有的赌徒。
今天的一切,都是他的赌局。
是输,还是赢,他都不在乎。
输了,不过是继续这么一无所有下去。
可赢了……
他就将拥有整个世界。
黑暗中独行的人,谁不想拥有那束光?海中游泳的人,谁不想有一处避风港?是人就会累,身体的疲惫不可怕,心里的疲惫才是最可怕。顾觉非撑了六年,其实也快到尽头了,遇见陆锦惜就是行遇到绿洲的荒漠旅人,一头栽进去也是必然。
书中对几个主配角的描写笔墨都各有侧重,在这其中除了薛况,方少行这个人其实给人印象实在深刻,狂放潇洒又不羁,视功名如无物,此人天纵奇才,从心所欲,活得通透,实在是很让人欣赏。
作者的文笔驾驭很棒,我接触时镜大大写的第一本其实是 我不成仙,我不成仙这篇看完我就没忍住写了长评,因为看完实在意犹未尽,可以说是时镜大大的封神之作。没想到大大也有写这种类型的文章,虽然没有我不成仙那么让我觉得惊艳,但也是少见的让我看完想发长评的书了。书中有不少我很喜欢观点,这里就挑一句结尾吧:
酒醉早醒,或还能看杨柳岸残月晓风;酒醉不醒,焉知不会错过更多的风景?